沙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邢台市委、市政府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经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一、对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2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按程序报审后另行印发执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沙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予以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废止2件) | |
1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字〔2017〕26号) |
2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沙政字〔2018〕15号)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部门:市住建局(失效5件) | |
1 |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办字﹝2016﹞48号) |
2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政字〔2019〕21号) |
3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公租房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沙政字〔2016〕46号) |
4 |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河市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办字〔2016〕49号) |
5 |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河市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办字〔2016〕50号) |
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失效1件) | |
1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沙政字〔2019〕18号) |
附件3
予以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序号 | 文件标题、发文字号 |
部门:市城管局(修改1件) | |
1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字〔2018〕53号) |
部门:市财政局(修改1件) | |
1 | 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沙政字〔2017〕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