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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司法局     打印
沙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沙河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沙河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设方向正确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抓好“关键少数”。为推进市政府领导班子常态化法治学习教育,年初印发了《2022年沙河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计划》,明确全年计划学法12部,目前已按计划全部完成。实现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规范化、常态化,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政府权力公开透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各层级责任,督促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市率先垂范,高位谋划,多次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专项调度会、推进会,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任务,强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切实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力度。同时细化指标,完善材料,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100项指标体系为纲领,逐项分解清单,分项立册。因我市创建成绩优异,成功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核查评估名单,圆满完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复查迎检工作。

(四)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一是切实发挥依法治市牵头抓总作用,对全市法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召开沙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各专项小组全体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依法治市重点任务,审议实施《新时代沙河市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2021—2025年)》《沙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二是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抓好专项领域法治建设,高标准完成了河北省司法厅对沙河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实地督察工作,真督实察,真正做到以督察促提升

二、聚焦服务重点工作,凝心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政府权责清单配套制度,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通过沙河市政府网站将权责清单予以全面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年初,我市印发了《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五条政策措施》,作为我市稳经济“1+20”政策体系中配套文件之一,我市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为重点,通过施展一系列“连环计”“组合招”,多措并举,立足企业多元化的法律需求,用心倾听企业心声,开展利企暖企活动,以实际行动助推企业发展,为创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稳定我市经济运行贡献法治力量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市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我市常务会听取沙河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中,王威市长明确提出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工作要求,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明方向。为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度,我市印发了《沙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同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上网公示。认真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分别向邢台市人民政府和沙河市人大报送备案,备案通过率100%。

(四)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我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印发了《沙河市司法局关于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扩容的通知》,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进项扩容,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证难、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三、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明确决策事项。今年年初,我市编制了《2022年度沙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网站公布,二是严格决策程序。我市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不合法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倒逼依法决策、科学决策责任落实。

四、持续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落地落实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办理执法证人员范围。2022年,我市司法局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全市1330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不符合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条件的人员申请注销。同时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准,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执法证或者对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注销,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市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主体、权限、方式、标准、步骤、时限等具体内容,科学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文明使用执法语言,真正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经得起法律检验,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向新台阶。

(三)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培训是提升执法水平的关键举措。2022年以来,我市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各乡镇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专题培训。同时要求各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培训渠道,加大部门内部专题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学习各部门各领域的典型案例,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学习促提升,以知识强队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通过“传帮带”“跟班学习”“现场带教”等途径,切实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

(四)加大监督力度,提升执法质效。我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四级协调监督体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邢台市工作安排,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建设,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沙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沙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度汇编和沙河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清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机制体制,为推进我市的执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此外,科学设置机构,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在司法局单独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统筹沙河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各项工作,组建了一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知识、基层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通过印发工作手册、现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创新执法执法方式。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进行公示,开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探索“企业宁静日”,有效解决执法粗暴生硬、扰企扰民、处罚畸重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打造文明利企的行政执法环境,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实质性维护公平正义

(一)拓展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方式。我市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在全市组织开展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推动完善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坚持“三调”联动,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目前我市乡镇街道司法所覆盖率达到100%,且100%实行派出管理,为基层法治建设及司法实务工作构建了坚实的堡垒。各执法单位、乡镇(街道)形成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注重调解解决矛盾的浓厚氛围。各部门积极组织行政调解培训,加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调解能力,以调解化解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同时实现了有温度的行政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提升行政复议水平。我市将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工作重点,以中共沙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沙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沙依法治市委〔2022〕2号),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中共沙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事宜的通知》(沙编委发〔2022〕17号),在司法局单独设立了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依法管理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同时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全市经验丰富的法制工作人员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成立委员会,为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供保障,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既合法又合理,进一步凸显行政复议作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的作用。

(三)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我市将提升强化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作为工作关键,主要落实方向为:一是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分析,通过加强与法院和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之间的联系,构建双向的行政诉讼案件统计渠道,多方面了解我市行政诉讼案件的特征,将基本情况、工作难点及改进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汇报至市政府。二是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督促参与行政诉讼的各级机关落实行政应诉责任,在我市持续不懈的努力下,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出庭应诉责任基本落实。三是着力提高行政诉讼胜诉率,从根源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从行政执法一线规范,强化法制审核机构建设,积极参与庭前争议化解,及早及小化解矛盾争端。

(四)推进普法宣传全覆盖。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防电诈等重点工作进行宣传。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走进农村、社区、沿街商铺、校园、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计200余次,真正实现普法全覆盖。

(五)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我市深化基层法治创建,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村居建设。今年已成功推荐桥东街道田村等5村成功入选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桥西街道兴固村成功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并迎接省司法厅督导组到兴固村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同时,积极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提档升级工作,完成东崔村法治文化宣传绘图。

2023年,我市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邢台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