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轮候的政府产权保障性住房房源为《关于受理沙河市区2020年保障性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沙保安居办[2020]4号)文中通告房源:
缔景城小区腾退房源共16套,位于机场路西段南侧,兴农路南侧(原化肥厂院内),单套面积48.29㎡-51.50㎡;
鑫诚国际B区小区腾退房源共9套,位于建设路南头、南环路南侧,单套面积为43.40㎡—50.99㎡;
正大花园小区腾退房源共32套,位于纬三路南,高速路西,单套面积34.36㎡-37.43㎡;
襄南家园小区腾退房源共17套,位于新兴路西侧,襄南街南侧,单套面积49.86㎡-53.46㎡;
阳光尚城小区房源共1套,位于京广路西侧、北环路北侧、周庄供电所南侧,单套面积44.62㎡;
金湡世纪城小区房源共4套,位于沙河市东环路西侧、迎新街南街、规划路北侧,单套面积48.54㎡-50.41㎡。
2021年申请公租房轮候家庭92户。
为保证分配公平公正,按照《沙河市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沙政字[2016]46号文件);《沙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办法(试行)》(沙保安居办[2021]8号文件)要求依次自主选房。在轮候配租前,市主管部门应当将可配租房源的数量、面积、户型、位置、选房方式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具备选房资格的家庭参加选房。12月23日在住建局一楼调解室现场按照公示排名结果顺序自主选房。
具备选房资格的轮候对象未按时到现场选房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配租房源由下一轮候顺序家庭递补选房,直至全部房源选完。虽选定房源,但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其所选房屋纳入下次轮候配租房源范围。
选房结果在市主管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由沙河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与配租家庭签订《沙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