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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坚持以考核激励机关党员干部在“四型机关建设”活动中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3-09-20    来源:沙河报     打印

我市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鲜明考核导向、改进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传播干事创业正能量,切实强化党员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助力“四型机关建设”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鲜明考核导向。坚持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的赶考路上比实干、看担当。紧紧围绕市委深入实施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信用环境、金融环境、招商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八大提升工程,结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任务分工,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专项考核指标挂钩,不断加大赋分权重,充分发挥考核奖优罚劣、促进发展的风向标作用。为促进刚性落实,又专门制定印发《沙河市市直重点部门服务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以考促干、以考促建、以考促优”的作用。

二是改进考核方式。聚焦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工作效率是否高效、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工作作风是否优良四个方面,将25个服务经济重点部门分为经济发展类和执法服务类两类,根据服务经济重点部门日常表现情况,每季度采取类内排队方式进行评价,市四大班子领导、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经济开发区班子成员、项目单位(含在建、拟建)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分别占20%、20%、30%、30%权重。按照每个评议主体评价排位情况,进行量化计分,排末位的得1分,以此为基准,排位每上升1位增加1分,根据相加得分高低确定部门综合排名。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定期测算通报,将重点部门服务绩效实效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对经济发展类排名第1、执法服务类排名前2位的给予本单位干部提拔、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级名额;对经济发展类、执法服务类分别排名末位的,在下一周期评价结果正式印发前一般不予提拔、进一步使用或晋升职级;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果断予以调整,切实引导各级干部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到服务发展上来,着力营造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