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提案字〔2022〕8号
对政协沙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0号提案的答复
侯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部门引导城区内无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引进物业公司的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卫生城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使老旧小区内的环境有了显著改善,但由于缺乏后续的物业管理,投入改造的项目日渐破损,小区内不文明现象逐渐反弹。为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解决当前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缺失、服务不到位的实际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我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后续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31家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于60个物业小区项目(包括2个商业街)。我局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60个物业小区进行了物业合同备案,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根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民政部门负责指导街道(乡镇)、社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如无物业管理的小区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可依照程序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全体业主聘请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听取无物业小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小区居民的意愿决定是否聘请物业公司;同时鼓励我市物业公司入驻无物业小区或者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积极借鉴其他地区老旧小区引入物业成功经验,在我市开展试点。
2022年9月20日
领导签发:赵志虎
联系人及电话:赵晓英,878800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