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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公安局关于对治安管理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08    来源:公安局 打印


按照我局《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现制定治安管理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双随机抽查的时间:2022年11月8日-11月25日

二、抽查范围:全市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保安服务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等治安管理单位。

三、抽查事项:

(一)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

1、歌舞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2、旅馆业:是否经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发证;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实名登记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3、典当业:是否经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发证;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实名登记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4、公章刻制业:是否经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审批发证;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实名登记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5、废旧金属收购业:开业、变更后是否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备案;如实登记落实情况;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6、机动车修理业:如实登记落实情况;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

(二)保安从业单位抽查事项:

是否获得公安机关许可从事保安服务;是否超范围开展保安服务;是否经公安机关审核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是否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是否按规定条件招用保安员;是否按规定核查客户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是否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保安服务要求;是否按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是否按规定留存保安服务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是否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个人隐私;是否删改、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是否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是否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爆破作业单位抽查事项:

伪造、买卖或者出借、租借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超出许可资质等级、从业范围从事爆破作业;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聘用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将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转包;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为本单位或者与本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承接同一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爆破作业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爆破作业单位;发生爆破作业责任事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单位抽查事项:

按照规定制定和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情况;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情况;落实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情况;单位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情况;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情况;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四、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A、B、C风险的按5%随机抽取,D、E风险的按100%抽取。

五、检查步骤

(一)汇总整理全市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保安服务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等治安管理单位基本信息。上传“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据此分类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根据抽查事项分类情况,采取交叉检查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确定检查人员。

(三)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四)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构列入“黑名单”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等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本级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做好个人防护。在组织本级检查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防疫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