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 0319-878853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沙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沙河市桥东街道办事处田村村民委员会 | 土地 | 沙河市田村村西南、东环路西 | 130582002007JB0-1109W00000000 | 6466.67 | 仓储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