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邢人社办〔2023〕7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法定资质。其中: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承担的培训项目应为其办学许可范围内的培训项目,并具有相关登记证书;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具有业务主管部门批文或颁发的证照。
2.有开展职业培训的固定场所(其中理论课教室应满足最低30人上课),有相应的实训设施设备。
3.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条件达到培训要求。
4.有稳定的师资队伍,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5.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6.无违纪违规记录。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教学设备及消防设备清单等;
4.教师名单(注明专兼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5.教学管理制度及教学的大纲和教材等;
6.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7.职业培训场地房产证或租赁协议、消防安全验收证明;
8.诚信办学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具有法定资质和申报意向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可向沙河市人社局职建股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职建股在书面初审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实地进行核查评审,择优确定培训定点机构,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单位地址: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谦大街167号)
咨询电话:0319-8902080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