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沙河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围绕自身工作职责,对今年以来空气质量“退后十”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大气治理“一岗双责”要求
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省、邢台市及沙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环保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同步推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系统学习,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做好生态建设的自觉性。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分工,相继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攻坚方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精细化管控实施方案》《PM10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沙河市交通运输局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等多个方案、文件,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局班子领导到各相关单位、科室逐层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防治工作水平。
二、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一是推进新能源车辆运输。目前我市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具备铁路专线的企业为河北建投沙河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原料为煤,为提升来煤使用铁路的货运量,经多方协调,首先调整了来煤结构,要求煤源企业向电厂供煤时使用铁路运输。目前,铁路运输比例已经达到了70%以上,不能采取铁路运输的部分,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六以上货车,已全部实现绿色运输。二是推进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按照河北省和邢台市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我局会同沙河市生态环境、科工信、公安交警等部门,扎实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开展,目前我市家乐园、华联、金佳佳、农贸综合市场等大型商超均已实现绿色配送。三是推进淘汰柴油公交车替换新能源车辆。按照沙河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城区公交车和出租车实现新能源替代工作要求,我局大力推进淘汰柴油公交车和出租车替换新能源车辆工作,目前全市共有纯电动公交车198辆,主城区已全部实现新能源公交车的替换。更新30辆纯电动出租车,其余120辆出租车为天然气,据统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000多吨,为全市绿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一是抓好主要国省干线道路湿扫。我局湿扫中心现运行14辆车,329省道现有2辆湿扫车,4辆洒水车;纬三路2辆辆湿扫车,2辆洒水车;邢峰线2辆湿扫车,2辆洒水车,每天自早上7点至晚上7点进行不间断湿扫、洒水作业。日常作业以湿扫为主、洒水为辅;重点路段329新城段和邢峰线十里亭段,采取前冲后扫、集中作业的方式;达到路面洁净、不起尘。同时根据天气温度及湿度,适时调整作业方案,气温正常情况下,每天对路面湿扫全覆盖,每天不低于3遍,洒水每2小时1次;气温超过25℃时,除湿扫作业外,合理增加洒水频次;夏季降雨后,利用洒水车及时对路面淤泥进行冲洗,做好雨后清淤除泥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度车辆对车流量较大路段进行集中湿扫保洁,达到路面洁净、不起尘。对易脏路段,固定人员,每天对车辆抛洒遗漏在道路上的砂石料进行清扫,做到了随掉随扫,保证道路的安全与整洁。二是主要县乡道路清扫。根据《河北省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邢台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沙河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沙河市2022年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对主要县乡道路进行大力度治理,共投入人力30000余人次,动用铲车、钩机、三轮车等各类机械车辆1000余台班,对主要县乡道路路肩、边沟进行精细化治理,共修整路肩边沟890余公里,按照要求,做到沟底沟顶“四条线”线形平顺,排水通畅,同时清理垃圾、秸秆、杂草、干枯树枝等9700余方。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75处,其中移交乡镇办解决9处,其余66处均已当场治理解决。三是抓好施工扬尘治理。我局针对道路施工专门制定了《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向在建工地施工单位下达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签订大气污染扬尘治理责任状。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工3个施工工地,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八严禁、八必须” 要求做好施工扬尘工作。今年以来对在建工地进行了9次排查,发现2次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四、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及汽修厂(门市)、停车场常态化巡查管控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污染防治。我局严格按照全市臭氧污染防治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在开展道路划线、栏杆喷涂、沥青铺装等户外工作时实施错时作业,有效减少臭氧污染。二是加强汽修行业治理。进一步规范汽修行业、停车场开业标准条件,坚持“疏堵结合”,我市目前共有41家维修企业、18家停车场完成备案并开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我局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分成4个巡查小组,划分4个分包区域,对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扬尘重点管控区,汽修企业、停车场坚持常态化巡查,2022年1月份截至7月17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4人次,执法车135辆次。汽修厂(门市)416次,巡查停车场366次。巡查发现4停车场次洒水记录不完善、频次不够,1家停车场洒水记录不完善,已责令严格落实《沙河市大型货车停车场扬尘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的治理标准。取缔无名汽修门市(厂)2家(文谦大街大街无名汽修厂、原老棉纺厂院内北侧,无名汽修厂)。
五、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
一是查处抛撒遗漏车辆。积极配合市政府联合执法行动,以赞善联合治超站为依托,统筹执法人员,每天安排4名执法人,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对南石线S329、邢峰线S222、纬三路等管控。同时,专门抽调一个执法中队每天重点对S329、纬三路进行巡查管控。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重点对渣土车、运煤车、砂石料车等运输车辆进行管控,防止发生物料遗撒、滴漏或者扬散,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车辆。2022年1月份截至7月17日配合交警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44辆,卸载货物307.36吨。查处脱落扬散货车3辆,罚款8000元。二是加强老旧柴油货车管控。按照邢台市《关于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经营性道路运输柴油车辆工作方案》要求,经过和交警部门联合办公,和各乡镇协调联动,2021年11月17日,已经完成了全是972辆国三货车淘汰任务。经过淘汰和清理,我市现有重型柴油货车4820辆,与2019年相比下降了1162辆,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货车,目前拥有清洁能源(天然气)货车736辆,较2019年增加了558辆,清洁能源货车占比13.2%,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强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站(M站)的监管。把好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治理源头关,积极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建立了超标排放车辆检测信息和维修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负责监督维修的(I/M)制度,我市现有M站1家。今年以来,共治理尾气超标车辆53辆,分别为汽油车36辆,重型柴油货车6辆,轻型柴油货车11辆。四是对交通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治理。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均已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尾气净化装置。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做出交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