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政办字〔2023〕7号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河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沙河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沙河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邢台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及《沙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社会经济和人口状况
沙河市(县级市)隶属于邢台市,全域总面积829.81平方公里,辖区包括5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6个镇、242个行政村。截至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43.17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5.11%,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0.23%。出生率为10.7‰,死亡率为3.61‰,自然增长率为7.08‰。全市生产总值实现191.77亿元,财政收入21.2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3.9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94元。
(二)卫生资源状况
“十三五”期间,沙河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市人民医院在全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典型案例宣传活动中获评“全国优秀县级医院”,市中医院入选第三批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中医院,市精神病院、第二医院完成整合;全面完成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行政村实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经受住了重大新冠疫情和突发事件考验,保障了全市居民的身体健康。
1.机构。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卫生机构733家,其中,医院16家、乡镇(中心)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家、村卫生室593家、门诊部5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96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疾控、妇幼、卫健综合执法各1家)。
2.床位。截至2020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实有床位1909张(其中公立医院1149张、非公立医院383张、基层医疗机构351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6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42张,与2015年相比床位增加411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提高0.87张,提升达到27%。
3.人员。截至2020年底,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30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76人、注册护士683人、药师53人、技师99人、其他卫技人员91名。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19人,每千人注册护士1.58人,分别比2015年提高1.42、0.60,提升分别达到85%、65%。医护比1:0.50、床护比1:0.36;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总数118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27人;全科医生总数9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11人;基层卫生人员总数1359人(其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57人、村卫生室870人、诊所128人、医务室4人)。
(三)卫生资源利用状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门(急)诊总量173.72万人次,住院4.08万人次,各种手术9114例;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病床使用率为99.92%,社会办医院病床使用率5.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11.89%,乡镇卫生院床位使用率14.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1.57%。发病和死亡前十位依次是: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损伤及中毒、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营养代谢疾病、精神障碍、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四)居民健康状况
截至2020年底,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75岁,孕产妇死亡率23.25/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婴儿死亡率5‰,肺结核发病率58/10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6.29%,高血压规范管理率79.7%,控制率65.4%,糖尿病管理率达79.2%,控制率49.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卫生健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
1.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市医疗卫生体系初步建立,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分级诊疗模式运行不畅,存在资源的分配与利用不均衡的问题。
2.卫生资源总量不足。2020年现状千人床位数指标4.42,比预期目标值5.00低0.58;千人注册护士数1.58,比发展目标值3.00低1.42。医护比1:0.50,低于全省1:0.84的平均水平。
3.资源配置不均衡。高品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主要分布在市区,乡镇卫生资源相对短缺;中西医发展不协调,中医院发展空间受限;专科医院发展滞后,我市公立专科医院仅有精神病专科医院一所;妇产科、儿科、康复、院前急救等方面供需矛盾较为突出。
(六)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卫生健康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为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强大的动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我市卫生健康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加速渗透融合,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疾病谱变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务尤为艰巨和紧迫。新冠感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不明原因传染病威胁仍然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这对我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高防控和救治能力提出来新的要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中国”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以维护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提升医疗卫生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技术运用为动力,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全面建设与沙河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让全市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为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主要提供者,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坚持公立医院为主体,鼓励引导社会办医,提供多层次、多元化优质医疗服务。
2.坚持统筹规划,促进均衡。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推进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协调发展。
3.坚持功能整合,上下协作。以基层为重点,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强化分工协作,上下协作,打通制约医疗卫生资源协同联动的关键环节。
4.坚持健康需求,平急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将预防关口前移并贯穿医疗救治的全链条、各环节,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同时健全和优化平战结合的双重需要,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效能。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与邢台市水平总体持平,基本形成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初步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精神病防治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2.主要发展指标。按照《邢台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沙河实际,围绕发展目标,确立医疗卫生资源要素各项指标。
沙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发展指标
| 序号 | 主 要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7.75 | 累计增长1岁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
公共卫生体系 | 3 | 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 0.27 | 0.83 | 预期性 |
4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 100 | 预期性 | |
5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6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发热诊室)的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高质量 医疗服 务体系 | 7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42 | 5.90 | 预期性 |
8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19 | 3.42 | 预期性 | |
9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58 | 3.73 | 预期性 | |
10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12 | 0.54 | 预期性 | |
11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11 | 3.93 | 约束性 | |
12 | 医护比 | 1:0.50 | 1:1.08 | 预期性 | |
13 | 床人比(卫生技术人员) | 1:1.21 | 1:1.60 | 预期性 | |
中医药 服务 | 14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49 | 0.62 | 预期性 |
15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69 | 0.85 | 预期性 | |
16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国医堂比例(%) | 38.46 | 100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 17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4.50 | 预期性 |
18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0.00 | 100.00 | 预期性 |
三、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的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主体,以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设施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1.医院。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医院)。
(1)公立医院。在县域内,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支持设置精神、妇产、老年、康复、护理等专科医院。县办医院承担为全市居民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医,承担辖区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沙河市人民医院。按照三级医院要求设置管理,重点加强院前急救、重症医学、传染病医疗与防治、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中医、康复等临床科室建设,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传染病区,优化利用院区现状,将该院发展成为我市高品质综合性医疗中心。
沙河市人民医院白塔分院。在白塔镇中心卫生院的基础上,依托沙河市人民医院升级成为二级公办医院。重点建设院前急救、慢性病防治、妇产科、儿科、康复科等常见病科室,分解中心城区诊疗压力,谋划县域中西部综合性医疗副中心建设。同时兼顾镇中心卫生院职责。
沙河市中医院。按照三级医院要求设置管理。坚持发展中医特色,中西医结合优化,创建品牌专科:中西医结合肾内科、中医康复科、慢性病防治科等;重点加强妇科、儿科、针灸、推拿、肛肠等中医专科建设;以增设治未病、中医康养服务项目为重点,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沙河市第二医院(沙河市精神病医院)。合并建设新院区,达到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办院标准,提高区域服务能力。
(2)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公立医院的有效补充,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或高端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中医、精神、肿瘤、儿科、检验、影像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发展康复、护理、医养、安宁疗护等服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和门诊部等。
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包括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每个乡(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新城镇、册井镇、白塔镇建设中心卫生院。鼓励白塔镇中心卫生院建设成为人民医院分院。
乡镇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和慢病管理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周边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规划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口不足3万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辖区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慢病管理等工作。
小区卫生站。所有新建、改建小区按标准设置卫生站,2000人以上居民小区设一所卫生站,不足2000人的居民小区按照“就近相邻、每2000人至少设置一所”的原则联合设置卫生站。居民小区卫生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以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
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对村较大、人口较多和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再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慢病管理等工作。
诊所、门诊部。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急救机构、采供血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保留现状设置的沙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沙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沙河市妇幼保健院、沙河市第二医院(沙河市精神病医院)。街道办事处及乡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相关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科学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理界定功能职责。
妇幼保健院。设置市妇幼保健院,支持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除承担保健、医疗工作任务外,协助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县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职能。村生育服务室与村级卫生室共建共用。到2025年,构建一个网络健全、功能完备,面向全市妇女儿童的保健服务体系。
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确1名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建立健全两级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全面提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机构受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依法行使监督执法权,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急救中心。设置独立的市急救中心,由市统一调配。每个二级医院设急诊科,各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站或急救点。急救中心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
精神防治中心。依托市第二医院建设精神卫生机构,主要承担精神疾病的预防、诊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
4.其他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县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鼓励发展疗养院、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发展建设至少一所康复中心,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照护服务。鼓励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基于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结合发展目标要求,合理增加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优化床位设置结构,提高床位使用效率,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1.床位规模。根据《邢台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床位配置标准,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5.90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8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02张。医院床位配置中,公立医院3.88张,非公立医院1.00张。公立医院床位配置中,县办医院3.88张;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人口0.85张配置。专科医院按公立医院床位的15%配置。
沙河市“十四五”时期
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表
类型 | 机构名称 | 服务人口 (人) | 机构级别 | 2020年床位数 | 2025年 床位数 | ||
编制床位 | 实有床位 | ||||||
合计 | 431746 | | 1826 | 1909 | 2574 | ||
医院 | 医院小计 | | 1457 | 1558 | 2107 | ||
公立 医院 | 公立医院小计 | | 1074 | 1175 | 1675 | ||
沙河市人民医院 | 三级 | 650 | 650 | 799 | |||
沙河市中医院 | 二级 | 299 | 299 | 399 | |||
沙河市第二医院 | 二级 | 99 | 200 | 399 | |||
沙河市人民医院白塔分院 | 二级 | 0 | 0 | 38 | |||
沙河市妇幼保健院 | 二级 | 26 | 26 | 40 | |||
非公立医院 | —— | 383 | 383 | 432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小计 | | 369 | 351 | 467 | ||
乡镇卫生院 | 沙河市新城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36 | 36 | 49 | ||
沙河市册井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35 | 35 | 37 | |||
沙河市綦村镇卫生院 | 一级 | 23 | 23 | 25 | |||
沙河市十里亭镇卫生院 | 一级 | 16 | 11 | 36 | |||
沙河市柴关乡卫生院 | 一级 | 18 | 18 | 20 | |||
沙河市白塔镇中心卫生院 | 一级 | 66 | 66 | 53 | |||
沙河市蝉房乡卫生院 | 一级 | 39 | 39 | 29 | |||
沙河市刘石岗镇卫生院 | 一级 | 48 | 48 | 38 | |||
社区服务中心 | 褡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 | 20 | 20 | 40 | ||
桥东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 | 31 | 28 | 55 | |||
桥西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 | 10 | 10 | 30 | |||
赞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 | 10 | 10 | 34 | |||
周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级 | 17 | 7 | 21 |
2.床位结构。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妇产、儿科、肿瘤、康复、精神、老年病等领域倾斜。其中,传染病救治床位不低于50张,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急慢分开。
3.床位使用质量。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开放床位数超过规划编制床位数的要区分情况逐步调整规范,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医院不高于8天。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
根据《邢台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人员配置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着力加强短缺人才供给,提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宜、素质优秀、结构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到2025年,实现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42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73人。医护比达到1:1.08。加强儿科医师、麻醉师、助产士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大力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每千人口药师(士)数增长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数达到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人。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数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适应社区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到2025年,每万人口配备3.93名全科医生,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应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要按照全市每万常住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妇幼保健机构按每万名人口1名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置床位数以1:1.70确定临床人员。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沙河市“十四五”时期各医疗卫生机构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表
分类 | 机构 类别 | 机构名称 | 2020年现状 | 2025年规划目标 | ||
执业(助理)医师(人) | 注册 护士(人) | 执业(助理)医师(人) | 注册 护士(人) | |||
合计 | 1376 | 683 | 1477 | 1610 | ||
医院 | 医院小计 | 650 | 618 | 1171 | 1263 | |
公立 医院 | 公立医院小计 | 473 | 504 | 931 | 1004 | |
沙河市人民医院 | 286 | 374 | 444 | 479 | ||
沙河市中医院 | 127 | 94 | 222 | 239 | ||
沙河市第二医院 | 32 | 33 | 222 | 239 | ||
沙河市人民医院白塔分院 | 0 | 0 | 21 | 23 | ||
沙河市妇幼保健院 | 28 | 3 | 22 | 24 | ||
非公立医院 | 177 | 114 | 240 | 259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小计 | 221 | 40 | 259 | 280 | |
乡镇 卫生 院 | 沙河市新城镇中心卫生院 | 41 | 7 | 27 | 29 | |
沙河市册井镇中心卫生院 | 14 | 2 | 21 | 22 | ||
沙河市綦村镇卫生院 | 8 | 2 | 14 | 15 | ||
沙河市十里亭镇卫生院 | 9 | 2 | 9 | 10 | ||
沙河市柴关乡卫生院 | 8 | 2 | 11 | 12 | ||
沙河市白塔镇中心卫生院 | 38 | 6 | 29 | 32 | ||
沙河市蝉房乡卫生院 | 10 | 1 | 22 | 23 | ||
沙河市刘石岗镇卫生院 | 11 | 3 | 27 | 29 | ||
社区 卫生 服务 中心 | 褡裢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6 | 4 | 22 | 24 | |
桥东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8 | 2 | 31 | 33 | ||
桥西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 | 6 | 17 | 18 | ||
赞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1 | 19 | 20 | ||
周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3 | 2 | 12 | 13 | ||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 505 | 25 | 47 | 67 |
优化医用设备配置。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重,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上级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鼓励建立县域医学影像中心和检验中心,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医疗机构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规范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承担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反应仪(PCR)、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减少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围绕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加快推进适宜医疗卫生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发展的规划引导和支持;以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疾病的治疗和重大传染病防控为切入点,以技术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遴选一批县级医学重点学科进行重点建设。
专栏1 “十四五”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1.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心脏病、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诊疗水平。 2.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不少于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整体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 3.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不少于5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 4.医学重点学科。围绕中医肛肠科、骨科、心血管内科、精神科等学科,打造一批代表我市特色优势、邢台领先、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医学领先学科;以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呼吸科、胸外科、心血管科等为重点,建设一批解决重大疾病诊疗问题、达到邢台市内或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 |
统筹支持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同步设置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等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到2025年,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县乡村三级健康信息平台。
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坚持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按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80%,二级综合医院实现率达到70%;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
实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药品供应保障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
专栏2 “十四五”健康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 1.健康信息数据库建设。支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向政务云迁移,优化提升平台性能。整合业务应用系统,动态更新健康信息资源目录。 2.健康信息互联共享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内信息共享,建设跨机构电子病历调阅共享、医疗公卫信息共享数据库。 3.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建设疫情防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发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促进电子健康码、医保码系统融合。 4.“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支持县办医院建设互联网医院,继续推广电子健康码。扩大远程医疗网络覆盖范围,实施县域医疗机构远程诊室建设项目。 |
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
完善以县级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机制。全面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平急结合”,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设备、业务和应急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配置,满足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现场快速检测、标本运输、督导检查和现场应急处置等需求。支持高标准配备县级移动监测车,满足县域内快速检测需要。
(二)健全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完善县级、基层二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传染病医院(区)和传染病专科防治机构建设,加强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健康驿站建设,提升传染病快速反应、诊断、综合救治能力。支持依托沙河市人民医院建设传染病区。服务人口较多且有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可建设标准化的发热诊室,一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的发热筛查门诊,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建设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
(三)加强完善现代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诊疗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加快实现预约诊疗、远程诊疗等新型诊疗技术,结合分级诊疗,实现资源联动、共享和互补,上下结合、刚柔相济、动态多元的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四)建立统一高效指挥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卫生应急队伍,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并建立定期修订机制。监管职责的划分层级以社区管理生活圈的划分方案为基础框架,分级下放监管责任,让“强基层”在设施配置和管理监管方面同步加强,建立“多中心、网络化”的物资保障和指挥基础体系,支撑建立高效统一指挥系统,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
专栏3 “十四五”时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1.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程。强化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保急需保必需”和“填平补齐”的原则,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设备配置。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标准化建设沙河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沙河市疫情救治基地,加快推进中央投资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
五、打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提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一)推进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沙河市人民医院、沙河市中医院、沙河市第二医院,形成县域医疗中心,为全市及周边县市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以白塔镇中心卫生院为基础建设沙河市人民医院白塔分院,为县域西部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到2025年,我市至少1家县办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建设标准;其它县办医院努力实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的建设目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专栏4 “十四五”时期医疗中心重点建设项目 1.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综合提升中心城区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提标扩能,建设县域医疗中心。 |
(二)推进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重点建设沙河市人民医院、沙河市中医院、沙河市第二医院,支持有条件的提标扩能、支持重点医科发展、支持积极改善综合诊疗能力。人民医院重点发展院前急救、重症医学、传染病医疗与防治、肾脏内科(血液透析)、妇产科、儿科等临床医科建设;沙河市中医院以中医为特色,重点发展中西医结合临床防治学科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中医治未病、中医康养服务等建设;积极推进沙河市第二医院新院区建设,达到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
专栏5 “十四五”时期县办医院重点建设项目 1.县办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沙河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沙河市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及养护中心建设;沙河市第二医院新院区建设。 2.县办医院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沙河市中医院提标扩能工程;白塔镇中心卫生院升级为沙河市人民医院白塔分院。 |
(三)推进医共体发展。进一步落实《沙河市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强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巩固以人民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单位建立的县域医共体,加强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之间对口支援、人才培养、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工作的衔接和业务合作,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医共体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医共体的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构建以县办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城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的三级联动医疗服务体系。
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基层运行体制机制,发挥基层基本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网底”作用。
(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60岁以上乡村医生占比下降5%,加强护士配置,强化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和公共卫生等服务能力,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求,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在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农村地区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乡镇(社区)医院创建,到2025年,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
专栏6 “十四五”时期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建设项目 1.基本建设项目。推进蝉房乡卫生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沙河市綦村、柴关、白塔、十里亭4个乡镇公共卫生设施改扩建项目。 2.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 3.社区医院建设。支持“建筑面积≥3000平米,开放床位≥30张,床位使用率≥75%”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乡镇(社区)医院。支持基础好、服务能力强的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4.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设置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在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设置临时留观室(点)。 |
(二)提升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为主体,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基层床位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就医可及性,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加强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配备负压救护车,强化预检分诊与发热患者的筛查管理,提升及时发现、依法报告和处置传染病能力。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新冠感染相关知识的熟悉程度;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满足和推动核酸采样“关口前移”要求,持续强化“哨点”作用。
七、建设富有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建立以中医院为龙头,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及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为补充,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持续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推进沙河市中医院提标扩能,支持开展三级中医院创建。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达到90%。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建设,到2025年,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专栏7 “十四五”时期中医院重点建设项目 1.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推进沙河市中医院中医药能力提升项目。 2.中医“医养”建设项目。支持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建设医养中心项目。 3.中医特色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支持中医医院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基本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全覆盖。 4.中医优势临床专(学)科建设项目。以脾胃病、血液病、肛肠、骨伤、针灸、肾病等中医专(学)科为重点,建设中医优势专科。遴选1-2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 |
(二)优化中医药服务供给。发挥中医特色优势,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医院和科室,加快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中医综合服务模式和中医适宜技术,增强中医服务可及性。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推动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效果。做好老中医推荐工作,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鼓励医联体之间、医院之间、科室之间开展中西医协作。
(三)提升中医药疾病防治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对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范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和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医学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疾病防治队伍,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
(四)推进中医药产业链条建设。提升中药材品质,加快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支持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持续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建设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推进标准化管理,确保中药材品质。支持道地中药材研发利用,加大对获得中药材类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支持力度。支持建设太行山中医药产业带,大力发展中医文化产业,支持中医药康养文旅产业发展和跨界融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护理、养老、康复方面的优势,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鼓励中医机构探索适应社会需求的医养融合模式,可采用与社会养老机构合作的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八、构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体系
加大医疗资源补短板力度,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链条,构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服务。
(一)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健全以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1.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加强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全面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建设新生儿科。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床位数达到2.50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
2.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工作。推进县级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中心建设。推进县级产前筛查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至少设置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二)提升托育服务能力。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形成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乡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到2025年,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三)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鼓励沙河市人民医院、沙河市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至少达到100%。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县域医共体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完善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增加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纳入“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或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完善住院康复、日间(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五)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以沙河市第二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为补充,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社会力量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心身医学科等精神类临床科室建设。
(六)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合理配置,建设县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机构。健全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以粉尘、毒物、噪声、电离等职业危害防护治理为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与职业医学技术支撑能力,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程防护、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检测评价等信息“一网通”。到2025年,健全县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七)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兼)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事业单位、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专栏8 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项目 1.能力提升功能项目。推进沙河市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支持建设新生儿科。 2.婴幼儿照护服务工程项目。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公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建设。 3.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项目。实现全市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孕妇应筛尽筛。持续开展孕期唐氏综合征和听力障碍筛查、诊断和干预,有效防止智力低下和聋哑儿出生。 4.老年健康服务保障工程。鼓励沙河市人民医院、沙河市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支持赞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册井镇中心卫生院、蝉房乡卫生院发展医养结合中心。 5.康复中心服务能力体质提升工程项目。支持沙河市人民医院康养中心建设项目。 6.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支持县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
九、健全体系支撑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医疗服务供给新变化,加快调整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的长效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大护士配备力度,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床护比为1:0.5,最低不得低于1:0.4;医护比不低于1:1.08,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加大基层人才建设,加强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人员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专栏9 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县级医院儿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实施康复科医师、麻醉科医师、临床药师、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培训项目。 2.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项目。以国家重点临床专科和省级重点学科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高端创新人才,持续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3.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建设项目。推进县级临床研究中心建设,建设标准化研究型病房。推动重点实验室、转化医学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 |
(二)强化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类医院、传染病、精神病、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健全财政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促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协同衔接。加强财政对托育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理顺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探索适应沙河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普遍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完善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医疗救助费用“分级”保障机制,确保公立医院在紧急情况时先救治、后付费,保证紧急状态下公立医院基本运行费用和医务人员基本工资。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决策机制,加强医院运营管理,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完善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突出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有序就医秩序建立和居民健康改善等方面考核。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五)提高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效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强卫生健康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监督体系和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管理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发挥信用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推行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十、严格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规划引领发展的重要性,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沙河建设任务要求,切实强化政府责任。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将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无论通过何种资金渠道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均应符合规划要求和程序。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卫生健康事业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牵头编制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调整;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社局、编办等其他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三)做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全面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快速有序发展、高效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