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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应急管理局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随机抽查和行政执法效能,按照邢台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监管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

二、工作任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一单、两库、一细则”是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避免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名录库录入从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人员基础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执法证号码等。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和管辖权限的要求,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

(四)随机抽查方式。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检查对象的类型、行业、性质,按比例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监管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分行业不少于1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生产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参与抽查的执法人员由业务主管科室和其他业务科室随机产生,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检查。

三、工作要求

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是应急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执法监管职能作用,打击违法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执法检查人员要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