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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2023年城镇污水处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和抽取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3-06-10    来源:城管局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行为,按照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我局对城镇污水处理开展第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6月9日至6月30日。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

三、检查内容

城市污水运营单位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城市防汛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落实及具体实施情况;排水许可资料归档情况。

四、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A、B、C风险的按30%随机抽取,D、E风险的按100%抽取,

且最低不少于1家随机抽取。

五、检查步骤

(一)汇总整理全市污水处理企业基本信息,建立企业名单。上传“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据此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依据抽查事项,按照检查项目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检查,根据抽查事项分类情况,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确定检查人员。

(三)按照“谁检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认真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对污水处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密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一次性完成对检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多次检查等现象。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检查过程中,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好本级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四)做好个人防护。在组织本级检查活动过程中,注意做好个人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2023年6月9日



沙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镇污水处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沙河市新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