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2024年沙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 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在市双随机办指导下,配合完成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局属各相关科室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成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在平台中持续完善“一单两库”等基础信息。在省级部门调整完毕后,依据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全部进行认领,形成本级的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要运用省级部门设置“两库”的分类标签库,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抽查涉及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的要通过标注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库。 通过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全面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模式。以全省、全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指导,以科学合理有效联合为前提,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真正成为本地区本领域日常监管的主要监管方式,确保今年联合抽查次数占随机抽查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60%,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0%,进一步压缩涉企检查数量,不断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广大经营主体切实体会到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推动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应用。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依托监管平台组织随机抽查工作。各相关科室指定人员担任本科室(站)管理员,与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对接日常工作,熟悉监管平台系统功能模块、掌握操作流程、练习操作使用做到熟练掌握平台的使用,为顺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四)着力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0%。要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积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五)规范随机抽查检查及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程序。通过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抽查规范有序开展。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需调整的年度抽查计划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随机抽查监管闭环。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六)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统筹协调,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法制科要积极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抓总作用,局各相关科室要狠抓工作落实,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同时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起来,对检查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落实信息联络员制度。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每次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5日内将抽查方案、抽查对象名单、检查记录、公示情况、抽查工作总结及相关影像资料报局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