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 其他

市质监局开展节前液化气瓶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

 

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1月29日起,市质监局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液化气充装站、经销点及使用单位在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充装、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钢瓶(包括检验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螺丝瓶”、使用15年以上液化石油气钢瓶和存在安全隐患液化石油气钢瓶)行为,经销点是否存在瓶对瓶倒气(大瓶倒小瓶)、私倒残液等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使用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将予以查封扣押;对不按要求充装以及安全管理不合格的充装站及经销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责令暂停充装,直至吊销充装许可证。
截至目前,共检查液化气瓶充装站4家、液化气经销点12家餐、饮业单位7家、学校8家,对个别餐饮业单位存在使用超期未检钢瓶行为已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合格钢瓶,对21只螺丝瓶进行了报废处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