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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

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收到不合格监测报告,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沙河市伟磊挂面房生产的挂面(伟磊刀削面)生产日期:2022-05-02、挂面(伟磊龙须面)生产日期:2022-03-09,食品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QNSP2022050435、№: QNSP2022050434,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五项,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950元,罚款6000元,没收不合格产品刀削面50袋、龙须面40箱,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沙市监处〔 2022 〕207号。2022年8月6日将整改后的产品送检,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2080398、2022080399,检验结论均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