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收到不合格监测报告,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沙河市湡鲜汇飞哥海鲜店销售的黑虎虾购进日期:2022年5月24日,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 QNSP2022050373,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1089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沙市监处罚〔 2022 〕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