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家乐园天一商贸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3-5-10,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AP2023SP00501。
海鲈鱼,购进日期:2023-4-28,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AP2023SP00521。当事人对海鲈鱼申请了复检,复检结论不合格,复检报告编号:NO:23DZ0002052。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鉴于当事人采购该食用农产品数量较小,进货时仅凭眼观无法知道所购进的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该食用农产品的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已尽到查验义务。沙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免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沙市监免处【2023】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