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 | 设定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675) 号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82MA0FQ5XE04 |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678) 号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82MA0FRRA997 |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677) 号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2130582MA08AN5X3X |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676) 号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82MA0FT2GT3R |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680) 号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82MA0FJ7644K |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679) 号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91130582MA0D5XEEXX | 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