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 行政许可

沙河市税务局行政许可(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税务局 打印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8)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W57031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7)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W54K83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0)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FYWRL7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4)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559058254H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5)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7R40010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1)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EP5D88H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9)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9ATUXX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2)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UT185D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26)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XKAA00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7)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320205451P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6)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107299372A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5)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056547590W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8)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R2RT2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39)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336020232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45)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0HY12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46)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9U7BH7W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