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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税务局行政许可(2021年2月24日-2月27日)

发布时间:2021-03-01    来源:税务局 打印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90)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601149783F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92)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792651396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93)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693471410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95)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050964262X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97)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585418153H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99)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571342354E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01)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9QTR673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03)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68276869XR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05)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238M11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12)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5518837948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10)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07374481XG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06)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DTP283A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14)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3083172070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08)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59991916X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18)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329724696K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16)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7454244578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19)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02W51B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1〕 第(121)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67207597XN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