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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税务局行政许可(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税务局 打印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生效期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53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ELLLX5P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7/19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53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FFEH2D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7/19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53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XHAN9R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