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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税务局行政许可(2021年9月6日-9月12日)

发布时间:2021-09-12    来源:税务局 打印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生效期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34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994K29W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6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3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9AJ6E4W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6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3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8F591Q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8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0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4PNP2M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8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82G43Q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8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095483235N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8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4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EDBF6G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8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8CWE738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9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LJY049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9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05942086XJ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9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3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FH08G51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7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3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941R520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8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4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8DUPF9K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09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50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9L8U2R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10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5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A34MB36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10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53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HDMBXK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10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65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C8UP53A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