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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税务局行政许可(2021年11月1日-11月07日)

发布时间:2021-11-07    来源:税务局 打印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许可生效期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4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E06R5U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1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4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C9KMJX9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1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4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AWKY63D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1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4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NE5227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1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47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7BXN2A7U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1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X7NJ0N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2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3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CNEBF7R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2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4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CN6A65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3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1A6W41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3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6PK836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3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DRAHCXE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3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1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J3RF65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4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3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C5L5Y5Q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4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4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E3PGU1P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4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5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GFGJ32W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4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6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T20Y20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5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7BL3UP8E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5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70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07WC14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5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50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GGQRM1J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2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准字﹝2021﹞第76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BBNBJ5A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