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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政府办 打印

一、《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加强和规范沙河市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管理和服务工作,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投身沙河市高质量赶超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沙河市总工会参照《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邢台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和其他县市做法,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沙河市总工会作为代管劳模的工作机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向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11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有10家单位书面反馈无意见,人社局建议已经采纳,形成了《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讨论稿),最终在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二、《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25条。首先是制定《管理办法》的意义,从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弘扬劳模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投身沙河市高质量赶超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其次是沙河市劳动模范评选程序,分别由评选范围、评选时间、评选机构、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评选原则等方面组成。第三是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工会做好劳模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沙河市劳动模范应享受的各种待遇。《管理办法》对我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管理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三、《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印发目的

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沙河高质量赶超发展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文件链接:沙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河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