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亚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全市法治乡村建设,一直以来,沙河市司法局以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沙河奠定坚实基础。
一、规范涉农行政执法
近年来,沙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行政综合执法水平。2022年,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和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沙河市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旨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前,我市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乡镇办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确了执法事项,并将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网上公示。司法行政部门利用案卷评查、网络抽查、执法数据统计等方式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在队伍建设上,我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将不符合证件申领人员的证件集中注销。在资质把关上,我市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对乡镇(街道)罚没单位的法律依据、执法开展、罚没情况等进行审核。2022年初,市编办和司法局共同调研了13个乡镇办的行政执法工作并进行现场指导。此外还通过沙河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现场交流会、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水平和能力,推进我市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沙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线下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我们的法治宣传员分别走进桥东街道田村、桥西街道兴固村、新城镇白错村、周庄办冀庄村、柴关乡绿水池村、蝉房乡等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线上依托微博、微信、头条号组成了“沙河司法”新媒体矩阵,使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以短视频形式录制了“人民调解微课堂”,线上宣讲法治知识,使法律更深入人心,打造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特色品牌。截至目前,共录制播出了40余期,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深入推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出台了《沙河市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推进方案》《关于开展“普法惠农”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三、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我市成立了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在内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通“89801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网络法律服务,配备相应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当地综合服务平台(或司法所)设立法律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每个村(居)依托当地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1名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村(居)均设置公示栏、对外公布本村(居)法律顾问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村(居)法律顾问除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协助村(居)做好化解民事纠纷或其他矛盾纠纷工作。
四、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我市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当地”为目标,已设立市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6个,乡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263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个人品牌调解室39个。人民调解员946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74人,在全市形成以市级调解委员会为龙头,乡镇办调解委员会为中坚,村(居)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企业调解委员会为补充,个人品牌调解室为亮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体系,将大量纠纷案件及时就地化解。
五、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我市严格对照全国、全省以及邢台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管理办法,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提升示范建设质量,推进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我市白塔镇栾卸村荣获2008年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赞善街道下郑村荣获2015年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桥西街道兴固村荣获2022年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公示完毕)。新城镇西冯村、赞善街道许庄村等6村荣获“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沙河市司法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