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静: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沙河市委、市政府将沙河市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程确定为2021年沙河市民心工程实施以来,我局本着智慧社区建设“三五年不落后、系统拓展有前景”的目标,创建一批高标准“零发案”小区为前景的建设标准。在经过立项、财审、招投标、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后已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将工作说明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全面部署开展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智慧城市、“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建设,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建设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施,建设智能高效、管理到位、服务全面、安全实用的智慧安防小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沙河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市方案要求,沙河市需要建设90个达标型智慧安防小区,沙河市公安局根据沙河市小区实际情况总计建设了示范型智慧安防小区2个、优选型智慧安防小区2个、达标型智慧化安防小区86个,其中封闭式小区63个、开放式小区27个(包含老旧小区18家);有物业小区43个、无物业管理的47个。智慧社区工程前端建设总计投入资金1128万元、后台县级互联网和视频专网汇聚系统及视频数据边界总计投入资金1172万元,智慧安防社区系统建设总计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
二、结合实际,多部门联动结合
在智慧社区建设摸底阶段,沙河市政府领导高瞻远瞩统筹住建部门负责联系相关小区物业部门进行前端建设设备的位置部署安放;城管、交通部门负责相关建设线路的施工点位、施工布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智慧安防后台应用系统APP二维码的推广;电力部门负责无物业的老旧小区电路及电表的点位布局;相关乡镇办、医院安排居委会和工作人员对需建设的小区、医院、大沙河沿岸村庄做好宣传动员,最大限度发挥情况熟、地域熟的优势,积极配合智慧安防工作建设工作。同时沙河市政府早于河北省公安厅、住建厅、民政厅三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新建和正在审批的住宅小区建设应符合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标准,在建住宅小区要将智慧安防设施列入建设项目。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应纳入新建住宅专项验收范围,由公安机关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时,要将智慧安防设施建设纳入改造内容,实现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与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同步推进、同步改造、同步验收,减少二次开发;公租房小区要全部建成智慧安防小区”)就出台并实施了新建小区智慧社区建设标准按照优选型智慧社区建设要求进行建设验收的文件,为智慧社区能够持续、高质量提高居民安全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坚持打防并举,落实应用成效及谋划未来工作
1、智慧社区系统建设完成后,因物业、居民APP系统需要报请工信部备案,沙河市现仅使用公安视频专网后台已感知研判发现小区未登实有人口620余人、研判发现未登记出租房屋75户、研判案件线索98条、开展反诈宣传740余次。
2、按照智慧小区建设方案要求,我局将抓紧实现智慧社区系统与公安网络其他系统间进行对接匹配工作,为下一步深入推进智慧社区系统应用做好数据支撑工作,使其尽快发挥智慧安防作用。
3、尽快为提升小区安全防范水平;提升小区物业、居民使用智慧社区APP进行小区、个户安全防范做好准备工作。
沙河市公安局
2022年8月9日
领导签发:程耀武
联系人及电话:杨士培 862590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