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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沙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9    来源:农业农村局 打印

窦少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沙河市立足本市实际,有序推进我市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省、邢台市工作安排,2021年至2025年我市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市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5年行动计划,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基础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主要工作成效:一、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针对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不同地区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管网归集终端处理、生物沉淀、纳入城镇管网集中处理和化粪池、沼气池等多种方式,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2022年,共投资7000万元,完成16个村的污水处理任务,全市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村庄达到99个,占全市的40%。二、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农村地区共配备保洁人员1200余名,电动收集车辆103余辆,压缩车36辆,240L垃圾桶12560余个,40L垃圾桶20486余个。健全了“村扫、乡运、县处理”的长效工作推进机制,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全覆盖。三、统筹推进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对标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群众需求,持续深入完善农村水、电、气、路、讯、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截至2022年底,我市成功认定省级美丽乡村32个。同时,我市坚持建管并重,注重美丽乡村的后期持续运营,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发展特色富民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按照村庄基础条件和建设水平,我市将农村分为三个类别:精品村47个、重点村99个、一般村96,按照村庄类别分类推进、因村施策,通过城镇带动乡村,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发展。虽然近年来我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有了持续性的推动和投入,但是依然因为财力不足、基础条件差异等原因,存在沙河市各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不平衡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您的建议,逐步完善现有的政策和措施,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发展现代农业,扶持村镇集体经济,坚持听民意、顺民心,充分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将财政资金向经济条件和财力不足的乡镇倾斜,实现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均衡开展,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