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英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良好的环保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2年我分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2022年5月31日,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6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分局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上,按照厅党组印发《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稳住经济大盘的若干措施》,抓好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五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我分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是积极宣传稳住经济大盘的环保政策。2022年8月份,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和中共沙河市委办公室、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分局开展向全市重点企业宣讲环保政策活动,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走访企业150余家,发放《关于稳住经济的五条环保政策措施—明白卡》彩印宣传册近100套200余份。利用“沙河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河北1+20惠企政策“一点通”》,由执法中队向辖区企业推介。
二是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帮扶工作。2022年5月以来,分局多次组织执法骨干和分局技术专家,出动80余人次,开展“进企业、进基层,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的“两进三送”活动,通过与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专职人员座谈、深入企业车间踏勘等方式,现场“把脉问诊”,帮助基层和企业掌握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企业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2022年8月,分局副书记崔庆国带领由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组成的帮扶组多次到企业走访调研,就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和困难现场帮扶。
三是主动担当作为,抓好政策精准执行。2022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要求,分局坚持科学精准执法,严禁环保‘一刀切’,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持续推行柔性执法,努力实现环境执法工作从“末端执法”转变为“事前预防”、从“单点执法”转变为“面上普法”、从“传统执法”转变为“服务性执法”的转变。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提高守法意识。
四是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认真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对环保管理水平先进、环境信用评价良好的正面清单企业、创A企业,免除常规现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行为。对首次轻微违法,没有造成污染后果的,或者后果轻微,及时主动整改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以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提醒告诫为主。对非主观故意因素导致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变罚款处罚为致函提醒。
五是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提高非现场执法手段使用率。在落实邢台市和沙河市大气指挥中心管控指令方面,采取通过无人机、在线监控,分表计电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执法,切实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有事帮扶。对省市相关监管平台推送的异常情况交办单、信访交办件、市长热线交办件等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电话询问咨情、在线查询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对远程解决问题有困难的,及时现场帮扶完成整改。
针对贵委员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宽严相济,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举措,积极创造公平营商环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7月19日
领导签发:王立辉
联系人及电话:890810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