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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3-03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打印

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提出的关于“构建一体化技术方案推动玻璃产业节能减排”中具体建议(二)共建玻璃深加工市场节能环保系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玻璃深加工企业主要污染物为VOCs(挥发性有机物)及颗粒物,以小微企业为主。生态环境部2020年9月份出台了《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地方探索‘绿岛’等环境治理模式,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

集中工艺设施,明确一个责任主体,依法开展共享设施的环评。依托相关设施的企业,其项目环评类别判定无需考虑依托设施内容。”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沙河市分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标准、规范、文件等,引导我市工业企业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分类分级进行升级改造,积极对接第三方专家团队,在政府主导下,协同相关部门,组织玻璃深加工企业开展和探索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

                                                   2023年2月28日

领导签发:王立辉

联系电话: 8908108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