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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沙河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张孟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沙河市西部建设用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开展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过程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市直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二是要求规划设计人员驻场工作,组织专项调研,通过现场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1、在划定“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中,对全市原有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37.98平方公里,优化调整后为166.46平方公里,减少71.52平方公里。重点调整西部文旅、农业园区、石英石集中开采区、公共设施、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为西部旅游项目提供发展空间,促进沙河传统产业快速发展。

2、在沙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一阶段)审查时,组织设计单位在省自然资源厅集中办公,积极了解掌握省厅、市局对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政策要求,为西部旅游、农业园区、乡村振兴等项目落实新增村庄建设用地约1100亩,保障西部旅游等项目用地。

3、针对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从6月3日至6月7日组织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进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方案汇报和政策讲解。提前谋划各乡镇、村庄产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相关材料,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二阶段)新增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应落尽落,确保规划能够真正满足各乡镇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