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创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对农村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摊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紧接着《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传〔2020〕27号)和《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的通知》(邢办传〔2020〕9号)下发,我市据此制定了《沙河市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其中规定“各部门统一部署的专项工作,开展的城市创优评先等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如遇特殊时期、紧急情况,由教育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统筹布置。”
市教育局始终围绕“关注一线,为基层减负”这一核心,积极推进教育改革,用好“减负清单”,以坚实的步伐,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让基层一线教师工作更加合理高效。
一、构建对上积极对接、对下敢于担责的工作格局。近年来,围绕“减负、增效、提质”主线,市教育局主动出击,下沉基层学校倾听广大教师的呼声,收集整理基层学校负担过重问题,逐一梳理减负清单;主动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研究透,沟通好”,避免出现工作重复落实,造成基层教师负担过重的问题,解放学校“生产力”,为全市教育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合理压减会议、文件数量。市教育局充分开展作风整顿,狠抓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服务基层意识,最大限度精简会议内容、时间、参会范围,倡导利用网络系统召开会议及培训,提升会议和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同时,杜绝“过度痕迹管理”,对各类表格、材料上报及数据采集等工作,严把关、重落实、轻留痕,确保“减量不减质”。通过严格审核发文、会议流程,使发文数量、会议数量大幅压减。
三、充分减轻基层学校迎检负担。为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教育政绩观错位问题,市教育局强化结果导向,积极改革查验资料等传统模式,通过实地查看育人效果、解决实际问题、倾听群众评价等多种方式,合理减轻因迎接各类检查给学校、教师带来的负担。
下一步,教育局将继续关注基层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减负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基层教师安心从事教学。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