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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3〕3号
沙河市人民政府
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00号建议的答复
刘英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建筑行业部门协同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权限”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切实传导压力,形成主责明确、协调联动的大气污染治理格局,沙河市制定了《沙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试行)》,明确了各部门分工和职责。
沙河市大气办主要负责制定沙河市大气污染治理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计划,组织协调乡镇办、住建局、城管局等单位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成立督查专班对各责任单位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帮扶督导;沙河市住建局负责细化本行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并监督实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七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扬尘在线安装并联网等工作;沙河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渣土车使用监管,对垃圾、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密闭、覆盖管理,会同交警等部门查处抛洒遗漏等行为;各乡镇办落实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对辖区建筑工地“七个百分百”、带泥上路源头整治等进行监管。
二、关于“完善建筑企业信用信息相关问题”的建议
按照上级要求,沙河市住建部门与我市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并建立了信用承诺信息台账,对失信的企业进行公布。同时,制定了关于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应用和信用奖惩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建立了与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能够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联动响应。
三、关于“建立和谐政企关系,树立行政部门帮扶企业的良好形象”的建议
为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宣传贯彻落地,加快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建筑行业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访企业、送政策”活动。一是适时调度会商。按照省、邢台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研判解决扬尘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强对建筑企业扬尘管控的培训教育,切实增强企业扬尘防控意识。二是抓好典型示范。规范“标杆工地”的创建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多样化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为“标杆工地”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引导建筑企业进行创建。三是加大帮扶力度。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理念,努力做到“规范管理,服务到位”,及时与建筑企业参建单位联系沟通,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忧,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共同推进我市建筑行业扬尘治理再上新台阶。
四、关于“理顺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关系,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遏制重复执法、滥用行政处罚权、执法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六条措施》,要求我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不得干扰企业和基层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必要的行政执法检查要提前制定检查计划,提前一周将检查计划报送市委、市政府审批、备案。涉及多部门、多频次检查同一企业的,进行合并检查,努力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持续优化沙河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沙河市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继续给予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5月30日
领导签发:王 威
联系人及电话:徐冰雪 0319-892111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