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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沙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卫生健康局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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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字〔2023〕2号

对沙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许丽丽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孔庄村附近增设卫生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3月29日,沙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沙河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沙政办字〔2023〕7号)文件,明确提出:每个乡(镇)设置1个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目前綦村镇辖区内已有一所卫生院--沙河市綦村镇卫生院,按照规划要求,綦村镇不能再增设新的乡(镇)卫生院。且目前孔庄村设有沙河市綦村镇卫生院孔庄门诊部,属于沙河市綦村镇卫生院分支机构。鉴于规划限制,不能再在孔庄村附近增设卫生院或綦村镇卫生院分院。  

为切实解决孔庄村周边群众看病就医需求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尽快重新启用沙河市綦村镇卫生院孔庄门诊部(原孔庄乡卫生院),并进行提质升级,通过选派、招聘医务人员充实人才力量,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2023年4月13日      


领导签发:胡二刚

联系人及电话:施燕伟    1373056620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