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专栏

关于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及初次创业社会保险等补贴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人社局     打印

为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现就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及初次创业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2019-2021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16-2021年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毕业两年内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费的66%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毕业五年内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按其实际缴费全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时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屋租金补贴。

三、办理程序:已参加社会保险的符合条件人员,直接办理补贴申领手续。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到沙河市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并缴费后,凭社会保险申报表复印件、完税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社保卡或银行卡(农行和中行)复印件到人社局就业指导科进行补贴申领登记。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电话:8921506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