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部门的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执法效率和透明度,我局向社会公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接受社会监督。
一、检查内容
1.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许可后的行政检查
2.对城镇供水单位水质的行政检查
3.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后的行政检查
4.对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5.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乙级)的行政检查
6.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7.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8.对需要申请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检查
9.对需要申请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审批的行政检查
10.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11.对围垦河道的行政检查
12.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行政检查
13.对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14.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15.对需要申请专用水文测站设立、撤销审批的行政检查
16.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
2.书面检查: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联合检查: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综合检查。
4.随机抽查:通过双随机平台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三、检查时间和频次
2025年度每季度安排检查4-5次,年度同一检查事项不超过2次。
临时检查:根据举报、投诉或突发事件进行临时检查。
四、检查流程
1.制定计划:根据年度计划和季度安排,开展具体的检查计划。
2.通知企业:提前通知被检查企业,告知检查时间、内容和所需资料。
3.实施检查:按照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或书面检查。
4.记录结果: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
5.反馈意见: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企业,并提出整改建议。
6.跟踪整改: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7. 检查结果处理
整改通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
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信息公开: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8.监督检查
内部监督: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社会监督:接受企业和公众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
五、 其他事项
保密要求: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企业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政规定,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处理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