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沙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0    来源:卫计局 打印

沙卫计疾控[2018]5号

沙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春季是流感、麻疹、流脑、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2017/2018年流行季,我市流感流行水平高于往年同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仍然存在,另外随着学校开学、务工人员返城等人群的大规模流动使呼吸道传染病传播风险明显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冀卫办疾控函[2018]3号)和《邢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2018]7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要将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分析研判流感、麻疹等春季重点传染病的疫情形势,不断优化防治策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重点环节,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活动期间,加强疫情研判,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治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监测预警,做好疫情处置

市疾控中心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7年版)》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展流感监测工作。强化流感样病例报告与病原学检测工作,密切关注流感病毒阳性率及优势毒株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疫情防控。各县市区要结合春季传染病特点及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监测,做好防范和应对准备,继续加强养殖业从业人员、活禽运输售卖人员等重点人群及活禽经营市场外环境监测和报告。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等重点机构的传染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价工作,防止感染性腹泻等聚集性疫情发生。一旦出现疫情,市疾控中心要按照相关防控方案要求,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卫生处理等各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市疾控中心要在加强疫情常规监测预警、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基础上,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技术指导,做好协助进行现场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提高诊疗水平,规范医疗救治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诊疗方案要求,加强培训,按照“四早”原则,及时发现病人,及时开展治疗。要采购充足的病原学快速检测试剂和临床常用药品,保障临床救治需求。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要求,做好医患个人防护,有效避免院内感染发生。

四、强化宣传教育,做好风险沟通

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要建立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制订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定期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防止疫情传播扩散。要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回应,及时澄清不实传言,回应社会关切,避免群众恐慌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沙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