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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税务局行政许可(2020年12月14日-12月18日)

发布时间:2020-12-21    来源:税务局 打印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0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95WB85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04)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049C75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05)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TDQL1A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07)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TLN7X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08)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PNRW38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09)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EGHHT9E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0)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RLD16J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94PAD5B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UX8L7D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4)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U58K2F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6)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95WB85T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8)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2130582MA094PAD5B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19)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NE4N8Q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20)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EELCU5W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2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D5BP3XK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2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DHJM627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23)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FKDB05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
(冀邢沙河第一分局) 准字 〔2020〕 第(724)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91130582MA0D04UX02国家税务总局沙河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