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沙河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规模养殖场部门内部“双随机” 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打印

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计划,定于2022年6月份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双随机”抽查。为保证抽查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和种畜禽场。三、抽查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信用风险等级为A、B、C的按30%随机抽取,D、E风险的按100%抽取。

四、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进行抽查。

五、抽查实施部门

沙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抽查内容

种畜禽场生产经营情况、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建立情况、畜禽标识使用情况、畜禽遗传资源引进利用情况、私屠滥宰监管。

七、 组织实施

(一)利用河北省双随机平台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到的主体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人员签字,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根据职责,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予以立案。(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坚决杜绝拖延检查时间、重复多次检查等现象,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确保抽查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