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双随机抽查计划,定于2022年7月份开展全市饲料生产企业双随机抽查。为保证行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7月1日到2022年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三、抽查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信用风险等级为A、B、C的按50%随机抽取,D、E风险的按100%抽取。
四、抽查依据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抽查。
五、抽查实施部门
沙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抽查内容
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制度、记录、原料;经营、使用产品证号是否齐全。
七、组织实施
(一)利用河北省双随机平台随机抽取2名执法检查人员,对抽取到的主体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执法检查人员签字,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根据职责,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合法守信经营。(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予以立案。(3)发现违法问题不属于本部门范围的及时移送相应监管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抽查部门要具体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