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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期参加2023年度年检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来源:民政局 打印

 

经查,下列10个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推进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系统地方应用的通知》(民社管函[2023]2号)和沙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属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沙民字[2024]5号)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3年度检查报告书,现整改期限为8月5日-10月30日,整改期进行评定。整改期结束后仍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或未注销的,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未按时参加2023年度年检名单:

1、沙河市电子商务协会

2、沙河市瑜伽协会

3、沙河市冰雪轮滑运动协会

4、沙河市私立梅花公园幼儿园

5、沙河市天一泽职业培训学校

6、沙河市巅峰扑克竞技俱乐部

7、沙河宏昌医院

8、沙河市私立金色起点幼儿园

9、沙河市私立新大地幼儿园

10、沙河市未来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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