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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地税局纪检组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4-20    来源:税务局 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我局纪检组根据《中共邢台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召开兼职监察员工作会议,监察室主任胡建勇深入解读了邢台市局《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祺星要求全体兼职监察员准确把握和善于运用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实质,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本单位的监察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集中学习。各单位按照市局纪检组安排,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邢台市局党组制定的《实施意见》,重点学习地税机关监督执纪划分的“四种形态”及其适用,撰写心得体会。
三是注重结合,增强实效。学习过程中,大家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谈到自己学习感受,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局《实施意见》精神,努力把“四种形态”精神要求贯穿到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促进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