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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军休所及时完成军休干部年度离退休费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03    来源:民政局 打印

为全力落实“两个待遇”,切实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不折不扣地落实军休干部应享受的生活待遇,我所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政干〔2015〕376号文件要求,专题研究和部署军休干部工资调整工作,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了军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会议,会上为每名与会的军休干部分发了文件,对照文件郝所长进一步细化解读了文件要求,对文件所涉及到的各项内容做出了细致讲解,并就老干部提出的疑问做出耐心详细的解答,使老干部对自己的调整标准和调整数额心中有数。

此次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的情况下,为使军休干部能在2016年1月份享受到新的工资,会计人员加强学习,首先自己吃透文件精神,加班加点,及时和上级民政部门及财政部门沟通,确保调整数额准确无误,并将调整金额与每位军休干部沟通,受到了军休干部的一致好评,确保了2016年1月份,将新调整的离退休费上到军休干部工资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