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 > 其他

我市完成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28    来源:民政局 打印

我局自9月底收到上级部门通知,开始我市换发残疾军人证工作,历时三个月完成了残疾军人证的换发,换发新证171本。

新证由民政部统一印制,设有防伪标示和识别芯片。加装了残疾军人证专有防伪认证芯片,写入了残疾军人个人信息。可通过残疾军人证专用核验终端读卡设备进行联网核验,即时查询残疾军人姓名、身份证号、残疾等级、是否正常享受待遇等情况。另外,为方便残疾军人购买火车票,新证同时外贴了铁路优惠卡标签。

2015年1月1日起,旧证停止使用。残疾军人将凭新证领取残疾抚恤金,享受相应的医疗等方面享受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