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社会保险领域诈骗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涉嫌存在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前,主动到当地人社部门交代问题,并积极主动退还欺诈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依照本通告之规定予以从宽处理。
二、上述单位和人员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规或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同社会保险领域诈骗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0319-8921139
监督举报邮箱:shsjjjdk@126.com
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