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卫生防疫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卫生防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等政策文件,预防为主,做好机关疾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二、举办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疫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自我保健意识,促进干部职工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积极配合市疫情防控办、市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传染病的排查报告工作。
四、做好特殊时期消毒工作。与市疫情防控办、市疾控中心等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做好传染病期间的工作消毒。办公室负责局会议室的会前会后的消毒工作,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各自办公区域的消毒工作。
五、了解周边传染病流行动向,及时提出预防措施。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