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夏季临近,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做好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预防中小学校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邢教安[2020]1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提高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做到学生“停学”,安全教育工作“不停学”。各学校幼儿园要逐级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实行学生包联制,各学校教师要掌握分包学生情况并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提醒家长工作,利用网络课堂召开一次师生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组织一次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发放一份《防溺水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微信群提示、发布警示信息、网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防溺水知识,进行警示教育,加大对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力度,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氛围。
三、加强专题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方案、内容、时间“三落实”;定期通过网络课堂、手抄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要求学生做到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利用网络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普遍开展以学生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关注农村、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单亲家庭、孤儿等重点学生;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制度,提醒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监护责任;利用钉钉课堂电子通知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要求家长电子签字确认,确保不漏一人。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四、全面排查隐患。教育局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办法》要求,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辖区学校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部门职责落实到位,严防我市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在学生上下学经过的危险水域、水库、取土坑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根据需要报告有关部门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防护栏等。
五、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对因履职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溺水事故,或因迟报、漏报、瞒报事故信息造成工作被动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020年5月6日
附件: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夏季来临,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沙河市教育局
年 月 日
回执
学校已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电子通知将《教育局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处划√)。
学校名称: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