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立即开展垃圾污水集中整治行动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9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15个行政村,沿路沿线、村内村外、村边村角、村村结合地带以及乡镇结合地带的垃圾和污水。
三、整治目标
利用十天时间,在全镇15个村开展垃圾污水集中排查、集中整治大行动,坚决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坚决做到无明面垃圾污水,坚决实现全镇各村垃圾污水得到大清理、大整治。
四、工作安排
(一)人员安排
15个包村干部并所属工作人员,镇环保所工作人员,镇纪委工作人员以及各村支书并双委干部全部下沉到工作一线,除做好值班值守等必要工作外,镇村全部力量投入到本次集中行动中去。
(二)工作要求
十天时间内,镇村干部要坚持实地踏查,将所在村大街小巷、村边村角全部走一遍,全部排查到位。各村必须上人、上机械、上车辆,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十天时间内必须清理到位,建立整改台账和长效机制,并保持下去;对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所在村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台账问责问效。镇环保所全部人员专项负责15个村区域内以及镇区内污水排查整改问题,同时建立整改台账和长效机制;对一些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最后按台账问责问效。
(三)督查安排
镇纪委要对全镇各村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一看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包村干部及所属工作人员、镇环保所工作人员、村支书及双委干部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坚持在排查清理一线;二看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各村沿路沿线、村边村角垃圾污水清理情况,督查各村机械、车辆使用情况。
五、纪律要求
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本次垃圾污水集中攻坚行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落实整治任务、走过场搞形式的,镇党委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