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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强化机关大院日常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来源: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打印


市四大班子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机关大院后勤管理,建立良好的机关工作秩序,努力建设节约型、服务型、责任型文明机关,现就进一步抓好机关大院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卫生管理

1、我单位将高标准的做好机关大院公共区域,包括院落、楼道、厕所、水房等处的卫生工作,由清洁工全天保洁,做到院落无杂物、尘土,便池无异味,走廊、地面无污垢、无痰迹。各单位要保持本单位办公用房内墙壁、门窗及门口的干净整洁,不随意乱扔烟头、纸团等杂物,将垃圾按照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箱里。严禁在任何地方焚烧废纸、树叶等行为的发生。

2、各单位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间的卫生环境,使用后应及时冲净。严禁向便池内乱扔异物,往水池中倒茶叶渣等不文明行为。

3、各单位废弃的办公家俱、沙发、电器等,不要随处乱放,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二、完善车辆管理

1、所有机动车辆均需凭我单位发放的《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应放置于前挡风玻璃显要位置。

2、进入机关大院的车辆应自觉按照标识行驶和泊车。

3、进入大院的车辆要保持车身洁净,否则将谢绝入内。长时间不使用的车辆严禁在院内停放。

三、加强用电、用水管理

1、下班后离开办公室前,请务必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的电源。

2、发现室内线路损坏、老化等情况时要随时与我单位联系,以便及时排除故障,消除隐患。

3、严禁在室内使用“小太阳”和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禁止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线。

4、要节约用水,使用后随时关闭水龙头。严禁在大院内冲洗车辆。

四、完善其他事项管理

1、各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大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自觉配合我单位的工作。

2、除本单位值班人员外,各单位严禁安排任何外来人员留宿。

3、运送办公设备、办公家俱等物品的车辆,必须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信方可出入大院。

4、各单位需要上墙的告示、通知等,一律通过市委、市政府一楼大厅电子屏进行播放。

请各单位自觉遵守上述规定,积极支持配合我单位的工作。我们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在市四大班子机关内进行通报批评。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市纪委监委,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创造文明、有序、优美的办公环境共同努力。


沙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