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冀人社发【2021】180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21】18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审核通过的144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沙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业务审核部联系(电话:8921695)。
公示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1日
附表:2021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名单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