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市委编办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将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构建诚信事业单位良好氛围。
一是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通过举报投诉、年度报告公示等途径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及实地核查。对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以及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公益目标实现及违法违规等投诉举报情况,按规定及时受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逐步构建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
三是完善登记管理信用记录机制。实现对事业单位信用情况监管的常态化、信息化,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等有关信息收入信用档案,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大对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行为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促进事业单位诚信守法。